生命禮儀公司

What's news 最新消息

2020-09-09

生命禮儀師證照課程

禮儀師證照

工作內容
墳墓因情勢變更致有妨礙軍事設施、公共衛生、都市發展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虞,經直轄市、生命禮儀縣市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實者,應予遷葬。
前項應行遷葬之合法墳墓,應發給遷葬補償費。生命禮儀其補償基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但非依法設置之墳墓得發給遷葬救濟金。其要件及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關於屍體尚未腐盡辦理連棺遷葬者增發補償費,係地方自治條例基於遷葬執行考量所為之規定,採連棺異地遷葬方式為遷葬執行之權宜措施,骨灰或起掘之骨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

為加強山坡地保育,並兼顧喪葬設施之供需實際狀況,生前契約有關於山坡地範圍內擴充公墓及靈納骨堂塔土地辦理變更編定,應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另為使私立公墓之經營符合一定之經濟規模,並避免小面積零星設置公墓,塔位規劃於山坡地設置私立公墓,除初次設置之公墓不得小於公頃外,如屬擴充者,因非骨灰或起堀之骨骸,其依法申請擴充面積與原核准設置之面積總和不得小於公頃。
TOP